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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O八年度第一次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4-11 08:59:38

关于二 OO八年度第一次抽样性消防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队在一季度开展了本年度第一次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共检查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8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6份、《复查意见书》 19份,发现火灾隐患 4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14处,立案查处消防行政违法案件 21起。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认识到位,思想上十分重视,能够按照《消防法》以及公安部 61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国庆期间能够积极筹划,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消防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抓好消防档案台帐的填写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全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一季度未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有法不依,不能及时申报相关消防手续。徐州市朝阳贵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贵邦财富大厦地下一层装修改造工程和徐州市汇源渔港娱乐有限公司水艺会所内部装修工程在未申报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 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颖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新建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问题。徐州市麦乐星 KTV、徐州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西关店一层的电玩城均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问题;二是部分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徐州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徐州家居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等单位在营业期间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且未能在支队下发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徐州家居乐建材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市同仁居娱乐有限公司等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自动消防设施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不能及时发现有关隐患,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业务不熟,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备,发现故障不会排除;四是对《徐州市消防条例》贯彻落实程度不足,部分单位在投火灾事故责任保险问题上不积极,部分商场市场不能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支队有的已进行了处罚,有的正在督促整改,望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要高度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希望各单位对照以上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防微杜渐,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 61号令,切实履行各自的消防职责,严防火灾发生。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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